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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還規定,入園企業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園區產業用地,土地租賃最長期限不超過15年。如果入園企業申請以出讓方式取得園區產業用地,實行彈性年期出讓,出讓年限最長為20年。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用地政策的意見》(簡稱《意見》)。其中明確規定,北京將在19個重點區域中啟動“彈性年期出讓土地和土地年租制”,除瞭部分特殊情況,土地流轉年限縮短到20年以內。業內人士表示,通過壓縮此類用地年限,有利於更好地監管此類用地的運作,對於一些不合格的用地,在考核方面也會更加精準,防范部分企業在土地上隨便變性或者不積極提高產出效率。

據負責起草這份文件的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土地使用年限的調整是為瞭控制和降低土地使用成本,為北京市正在大力推廣的高精尖產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以北京去年3月份成交的位於亦莊開發區的某工業地塊為例,該地塊出讓年限為50年,土地面積為2萬平方米,起拍價和台中西屯區月子中心推薦成交價均為3240.0972萬元。“如果土地出讓年限縮短,土地價格會有一定幅度下降,有利於相關企業降低拿地成本。”張大偉表示。

此次出臺的政策還對利用園區炒房的行為作出瞭相關規定。《意見》稱,除北京市政府審核批準的專業園、公共服務平臺、孵化器運營機構可將依法自持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或建設的產業用房出租給入園企業外,其他入園企業嚴禁以任何形式將園區出讓或出租的土地及地上房屋進行轉讓、銷售、出租,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變相進行房地產開發等的企業,由所在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組織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履約監管協議書進行處置。

對此,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由於“科改住”在整體樓市中比例很低,就目前的樓市調控而言,這項措施對住宅市場基本沒有影響。

隨著土地年限縮短,也將加快相關地塊的開發效率,降低土地閑置風險。

北京高台中西區月子中心介紹精尖產業用地試行彈性出讓 年限可縮短至20年

降低土地成本

對住宅市場影響有限,但業內人士表示,此舉將有利於相關土地價格降低,減少企業入駐成本,有效實現土地利用效率。

《意見》將率先在國務院和北京市政府批準設立的開發區、產業園區試點。在試點時,各園區將堅持規劃引領,節約集約的原則,同時實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產業項目準入和退出機制,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健全並實施動態監管和定期評估制度,嚴防投機炒賣房屋和土地。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通過壓縮此類用地年限,有利於更好地監管此類用地的運作,對於一些不合格的用地,在考核方面也會更加精準,防范部分企業在土地上隨便變性或者不積極提高產出效率。

出讓年限台中西區月子中心評鑑可縮至20年

“包括工業地塊在內,土地閑置一直是土地資源管理上的難題。”嚴躍進表示,北京的此項做法並非首創,類似做法和思路在上海也存在。上海也持續在工業用地方面推進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模式,其思路也強調瞭彈性年期出讓的導向。此前海南對於土地市場的管控,其實也有類似的邏輯,強調瞭土地背後的產值收益。“這都可以理解為高質量發展的導向,會促使一些產業用地和工業用地不斷調整供應模式,以實現更好的出讓和發展效應。”(江鈺鈴

董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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